导读
核心提要:Lululemon Athletica近期在美国对Costco Wholesale提起诉讼,指控其存在涉及商标、商业外观及外观专利的广泛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诉状指出,Costco销售的低价“平替”服装高度模仿了Lululemon标志性的SCUBA®连帽衫、DEFINE®夹克与ABC®裤子,盗用了其受保护的视觉设计与品牌标识。随着“平替”商品在网络上盛行,司法或将需要划清设计灵感与侵权之间的界限。
“平替”已风靡时尚界——它们款式时尚、价格亲民,让消费者无需高昂花费即可拥有高端品牌的“外观”。然而,淘到一件极似Lululemon的“平替”看似划算,却容易忽视其中的法律风险。Lululeman对Costco的新诉讼正警示我们:当“平替”模仿得过于接近时,便可能踏入商标与外观专利侵权的雷区。
本文将简要解析Lululemon发起的诉讼,并比较美国与加拿大法律体系在处理外观专利及商业外观侵权问题上的异同。
Lululemon诉状中对比其外观设计与Costco Danskin套头衫的指控节选 何谓外观专利? Lululemon主张其两项美国外观专利受到侵害,该专利保护其SCUBA®连帽衫和运动衫的装饰性设计。 本案涉及“外观专利”,它是相对少为人知的“发明专利”的“近亲”。一般而言,外观专利保护的是产品的视觉设计,而非其功能。在美国,发明专利依据《美国法典》第35编第101条保护物品的工作原理与使用方式;而外观专利则依据第171条,保护功能性物品的装饰性外观。 在加拿大,与美国外观专利相对应的制度称为“工业品外观设计”,受《工业品外观设计法》管辖。工业品外观设计通常仅涵盖吸引消费者视觉的装饰性方面。若物品纯属功能性且缺乏装饰或美学价值,则不具备注册资格。 在加拿大,工业品外观设计侵权主要依据视觉印象判断,即被控侵权设计是否在视觉上与注册外观设计构成混淆性近似。近年来,法院采用一种四部分分析法,聚焦于现有设计、功能性要素、注册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以及从“知情消费者”(熟悉产品市场与背景的人士)视角进行的并排对比。重要的是,被告的侵权意图或其设计本身亦拥有注册的事实,并不能免除其责任。法院关注的是设计的实质内容与视觉独特性,而非其背后的动机或过程。 加拿大虽设有工业品外观设计注册制度,但相较于美国的外观专利注册体系,其形式要求更少,实质性审查也较为宽松。对时尚品牌而言,熟谙两套法律框架对跨境维权至关重要,尤其在视觉设计构成品牌核心识别要素时。 商业外观:无标识的视觉品牌塑造 Lululemon还主张商业外观侵权,指控Costco复制了其服装的独特视觉外观,即便未使用品牌名称。诉讼中具体提及以下三个产品系列: DEFINE®夹克商业外观:以前后身的装饰性、非功能性曲线缝线为特征。 SCUBA®连帽衫商业外观:通过独特的口袋设计及从领口延伸的缝线图案识别。 ABC®裤子商业外观:在裆部、腰头与腿部周围设有复杂的装饰性线条,形成独特轮廓。 在美国与加拿大,商业外观均在保护产品视觉识别方面扮演关键角色,但两国的法律框架在范围与应用上存在差异。在美国,商业外观明确受《兰哈姆法》保护,产品的包装与构造均可作为来源标识符,类似于传统商标。此类权利可进行注册,但依据《美国法典》第15编第1125(a)条,即便未注册也可获得保护,前提是该商业外观已取得显著性且非功能性。 相比之下,加拿大并无“商业外观”的法定定义,这一概念是在判例法中作为“显著性非传统商标”的一部分逐渐发展而成的。加拿大的商业外观保护可延伸至形状、包装、颜色,乃至店面布局或建筑设计等特征,但前提是权利人能够证明这些特征已获得充分的消费者认知(声誉)与显著性。 这一法律结构差异,对Lululemon在假设的加拿大案件中针对Costco的主张可能尤为重要。在美国,Lululemon基于其产品外观(如SCUBA®与DEFINE®服装的缝线、接缝位置和口袋形状)的显著性与来源识别功能,主张商业外观权利。在加拿大,若权利人能证明消费者将这些设计元素与其品牌相关联,同样的元素可通过普通法及注册商标权获得保护。归根结底,两种体系均提供了保护视觉品牌的途径,但美国提供了更直接的法定路径,而加拿大则更侧重于证明在市场中的声誉与显著性。 商标侵权:是否造成消费者混淆? 除基于设计的诉求外,Lululemon还指控Costco商标侵权。争议商标包括: SCUBA®:注册用于连帽运动衫、夹克及上装。Lululemon指控Costco在诸如Hi-Tec男士Scuba全拉链等产品上使用该术语或混淆性近似标志,误导消费者以为两者存在关联。 TIDEWATER TEAL™:一种颜色商标,自2019年起被Lululemon广泛用于其热门产品线。该品牌声称Costco将相同颜色名称用于Danskin连帽衫和套头衫,尽管“Tidewater Teal”已通过营销、消费者认知及搜索引擎的主导地位与Lululemon紧密关联。 在美国,商标法由联邦《兰哈姆法》管辖,保护商标所有人在他人使用可能引起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来源混淆时的专用权。要赢得侵权索赔,原告须证明拥有有效商标权、被告未经许可在商业中使用相似商标,且该使用可能导致消费者混淆。美国法院通常关注商标强度、商标间的相似性、实际消费者混淆及被告意图等因素。 加拿大《商标法》的做法类似,授予注册商标所有人专用权,且通常推定注册有效,除非受到质疑。加拿大法律同样禁止使用混淆性近似商标,并将保护范围扩展至防止商誉贬损,即便未发生直接消费者混淆。与美国不同,加拿大法律设有一些有限例外,例如在个人姓名或地理术语中使用不构成侵权。保护范围与注册的具体商品或服务相关联。加拿大法院以听证日为准评估混淆可能性,并考量与商标相关的认知度与商誉程度,即使知名度并非先决条件。 在本案中,这些差异体现在处理对混淆性“平替”指控的方式上。美国法律要求证明在商业使用中可能引起消费者混淆,而加拿大法律同样强调防止对商誉和品牌价值造成超出直接混淆范畴的损害。两种体系均规定,若公司高管明知故犯地授权侵权,须承担法律责任。 Lululemon诉Costco案对时尚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 本案揭示了品牌保护与提供低价替代品(即“平替”)这一广泛零售实践之间日益加剧的紧张关系。对Lululemon而言,此诉讼不仅关乎打击山寨时尚——更是为了保护其在产品设计、品牌资产与消费者信任方面的大量投入,这些正是其商标与专利所代表的实质价值。 对零售商而言,信息十分明确:尽管追逐最新时尚潮流颇具诱惑,但复制热门产品的外观、触感或名称——即便未使用商标标识——若越界构成知识产权侵权,仍可能招致法律纠纷。 随着这场法律战的推进,本案或将为时尚品牌在面临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与模仿时,应如何积极主张其知识产权权利,树立关键判例。 编译自:https://www.gilbertslaw.ca/insights/2025/07/the-high-cost-of-fashion-dupes-trademark-and-design-infringement-and-a-view-from-the-north/ 本网站转载其它媒体作品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