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专利局在Jagwood Pty Ltd [2020] APO 38中,裁定电子付款对账系统属于可授予专利的主题。这一裁决强调,不允许忽略发明的技术实施,从而将发明简化为抽象概念,即使其中涉及使用通用计算机设备。裁决还强调了请求举行听证会是如何成为解决不利审查历史的可行策略。
Jagwood的发明调和了金融单据和B2B付款
在付款时,通常会使用参考编号,以便将付款与正确的金融单据相关联。收款人还可以将付款的详细信息(例如日期、付款金额、付款人姓名)与银行对账单上的详细信息进行匹配。
但是,这种通用方法的主要局限性在于银行对帐单上的付款详细信息通常仅限于几个字段。在进行更复杂的企业对企业交易时,这一局限会更加严重。Jagwood的发明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即在链接到金融单据的参考编号字段中使用统一资源标识符(Uniform Resource Identifier,URI)。复审法官将该发明概括为以下4个步骤:
Step 1. Payer uploads financial document to a server which is assigned a URI
Step 2. Payer puts URI into the reference field and makes payment via an electronic payment system
Step 3. Payee receives the payment via electronic payment system with the URI link to the financial document
Step 4. Payee opens the financial document to see what the payment is for. The URI is a link to the financial document.
新概念:评估专利资格时采用技术还是非技术视角
Jagwood在辩论专利资格时提出了以下几点意见:4. 技术效果可以在于以一种新颖且有利的方式配置已知的计算机元素。本发明的结果在商业领域,而实质在技术领域。5. 与商业方法有关的发明在本质上并不比其他任何领域可取得专利的发明要少。6. 将已知事物应用于新且有用之目的的方法可以取得专利。关于第3点和第4点,复审员结合对第7点和第8点的审议,指出可以从技术和非技术角度看待本发明:从“技术解决方案的角度”来看,本发明的实质可以被认为是一种用于命名提供非技术解决方案的文件的位置的惯例。从这个角度来看,尽管该解决方案需要网络和计算机的特定配置或体系结构,但是它们是通用的网络和计算设备,并不提供技术解决方案。从“技术解决方案的角度”来看,使用标识符(特别是URI)的目的在于,在电子付款系统中同时提供金融单据的位置和付款参考,针对特定问题(“带宽问题”和“匹配问题”)提供了一种技术解决方案。复审员认为,非技术解决方案的观点“令人不满意”,因为它“通过忽略发明的必要要素将发明简化为抽象的思想”。这一观点与联邦法院最近的一项判决相吻合,判决不鼓励减少权利要求,以致出现抽象概念。关于本案发明的特定体系结构,复审员指出“电子付款系统不可或缺地与计算和联网系统交织在一起。这是一种技术解决方案,因为这种技术的协同利用克服了发明人面临的问题。”继此考量之后,复审员认为,要解决的问题可以被描述为技术性或非技术性。这意味着,尽管本案发明产生了实用且有用的结果,但并没有通过改善计算机的功能来实现。因此,“本发明的实质不是对计算机技术本身的改进,而是该改进取决于计算机技术的使用方式。”而本案发明的特定体系结构克服了发明人所面临的问题。最终,复审员认同,要求保护的发明的贡献本质上是技术性的,因此构成了一种制造方法。
请求听证会绕过不利审查的好处
在听证会之前,Jagwood提交了几个版本的分案申请,尽管被不同的审查员审查,但仍被认为缺乏可专利性的主题。但是,此次裁决表明,在审查过程中提出的驳回意见不是结论性的,并且可以通过请求举行听证会来提高获得理想结果的可能性。
原文作者:Ken Simpson,Isaac Tan
原文链接:http://www.mondaq.com/australia/patent/979052/australian-patent-office-finds-software-patent-for-payment-system-linking-financial-documents-to-be-patent-eligible复审裁决全文:http://www8.austlii.edu.au/cgi-bin/viewdoc/au/cases/cth/APO/2020/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