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2023年6月1日,统一专利法院(UPC)开始运营,为所有17个批准的欧盟成员国提供了一个新的专利诉讼场所。该法院代表着欧盟专利诉讼的重大转变,将对跨国公司的全球专利战略产生影响。
长期以来,通过欧洲专利局(EPO),发明人只需一次申请就能在欧盟大部分国家获得专利保护。一旦EPO授予欧洲专利,发明人就可以在其选择的任何成员国获得当地专利保护,而无需进一步审查或复审。不过,从历史上看,在EPO授予专利后,不存在统一的专利执行或无效机制,而是由各成员国来执行专利权。 其结果是,当事人在欧洲各地提起诉讼时,会遇到一个分散的体系,其中包括相互竞争的法律框架、证据标准以及侵权和无效的时限。例如,在德国,侵权和无效是两个不同的、分为两类的诉因,而在意大利,侵权和无效则在一个诉讼中处理。此外,由于一个国家的法院对侵权或无效的裁定仅在一国境内有效,当事人需要在不同司法管辖区就相同问题提起诉讼,这不仅会产生额外费用,还可能面临裁决不一致的风险。 通过提供一个具有跨多个司法管辖区管辖权的统一诉讼机构,UPC为批准成员国之间的所有专利相关争议提供了一个场所。这使诉讼当事人能够节省时间和精力,提高专利组合价值的确定性,并保护产品免受跨多个司法管辖区的系列专利侵权索赔。 UPC的诉讼程序以快速、高效为目标,其“通常应在一年内就侵权和有效性问题进行一审的最终口头听证,同时承认复杂的诉讼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和程序步骤,而简单的诉讼则需要较少的时间和程序步骤”。 UPC在成立四个月内就受理了60多起案件,其中包括近40起侵权诉讼、10多起专利无效的独立撤销诉讼,以及包括禁令救济在内的大量临时措施申请。 这些诉讼案件表明,UPC正在产生预期的影响。尽管UPC尚未做出任何最终裁决,但对临时措施申请的早期裁定表明,UPC倾向于做出有利于有充分理由的原告的裁决。最近批准初步禁令的两项裁定(myStromer AG v Revolt Zycling AG案和10X Genomics v NanoString案)就反映了UPC的倾向性。 首先,在myStromer案中,被申请人Revolt Zycling先发制人地向UPC提交了一份保护函,要求UPC不授予任何临时措施。在该信函发出后的几天内,申请人myStromer发出了一封警告函,并在同一天向UPC申请禁令。UPC在几小时内单方面批准了禁令,认为禁令是合理的,部分原因是被申请人没有“明显”否认侵权,“无论是在庭外还是在其保护性文件中”,都没有用尽案涉专利,而且由于贸易展正在进行,时间至关重要。 UPC以实际问题—时间不够—为由单方面签发禁令: “法院在未听取被申请人陈述的情况下就采取了临时措施。申请人已令人信服地证明,延迟将对其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联邦联合委员会议事规则》第212.1条)。“2023欧洲自行车展”是一个重要的贸易展会,对整个行业都有相当大的意义。它使被申请人能够接触到潜在的买家,从而建立起自己的市场影响力。显而易见,在该展会上展出被质疑的实施例可能给申请人造成几乎不可逆转的销售或市场份额损失。双方的产品都是可替代的直接竞争产品。” 其次,在10X Genomics案中,专利权人哈佛学院与其被许可人10X Genomics共同寻求针对Nanostring的禁令救济,指控后者直接和间接侵犯了一项统一专利。对此,Nanostring提出了一系列程序性和实质性异议,包括专利无效和不构成侵权。 Nanostring进一步辩称,禁令会造成不相称的损害,因为“一旦禁令实施,被告将面临无法挽回的严重损失;对被告而言,有可能被永久或至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排除在欧洲市场之外”,而10X Genomics“可以在没有任何经济或其他商业损失的情况下等待诉讼的结果”。Nanostring还对拟议的禁令提出异议,因为作为一个非执业实体,哈佛学院“在执行禁止性禁令方面没有任何利益”。这些论点都没有成功。 法院首先驳回了Nanostring在程序上的异议,解释说10X Genomics“作为非独占许可的持有人”有权提出申请。UPC将不颁发禁令对10X Genomics造成的损害与颁发禁令对Nanostring造成的损害进行了比较。UPC裁定,“权利人的权利不受侵犯的利益大于潜在侵权人现在通过继续侵权来获得市场份额的利益,而这种利益是其以后无法再通过可能的许可协议获得的。” UPC 还认定,由于市场的性质,金钱赔偿是不够的,并指出哈佛学院也有权申请禁令,因为“特别是可能的经济损害可以证明禁令是合理的”,而且可以假定“如果不阻止被告的进一步侵权行为,可能会产生长期后果”。 根据案件事实,UPC首先认定,其“有足够的把握”(UPC将其定义为至少“占优势的可能性”)相信专利权利要求是有效的。在得出这一结论时,UPC指出,这一标准比德国判例法更有利于专利权人,后者仅要求专利权利要求“有可能”无效,并指出“这一关于国内程序规则的判例法”与UPC协议和程序规则的“适用范围无关”。 UPC 接下来认定,其“有足够的把握,即至少有很大的可能性,相信被告直接和间接地侵犯了涉案专利”。鉴于这些结论,UPC认为有理由发布禁令。UPC确实指出,这一认定是由于针对 Nanostring的起诉理由充分: “在评估临时措施申请时,应考虑到所有相关情况,特别是当事人因批准申请或驳回申请而可能遭受的损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法院确信应纳入权衡的个别情况存在的可能性程度也至关重要。法院越是确信权利人主张的是对有效专利的侵权,越是确信由于事实和时间原因有必要发布禁令,而且这并不受到对方可能的损害或其他正当异议的反对,发布禁止性禁令的理由就越充分。反之,如果与利益权衡相关的某些情况存在不确定性,从而削弱了法院的信念,则法院可考虑采取更为宽松的措施,在提供担保或甚至驳回申请的前提下,继续审理被指控的侵权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UPC的程序规则,在向UPC提起任何侵权诉讼之前,可以提出临时措施申请。因此,专利权人可以“冻结”被控侵权人的业务,同时为提起诉讼收集必要的证据。这可能会对被控侵权人产生重大影响。例如,在UPC批准初步禁令后,Nanostring的股价下跌了13%。 这两份裁决意见书为寻求UPC初步救济的当事人提供了重要的初步指导。为了胜诉,申请人必须以大量证据证明其案件有胜诉的可能,并证明存在无法弥补的损害。这些早期裁决还明确指出,当专利权人可能失去市场机会或遭受难以量化的经济损失时,可以认定存在无法弥补的损害。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其他条件相同,UPC似乎更倾向于专利权人。因此,如果专利权人在市场上有竞争产品,或授权使用竞争产品,UPC同样可以发布禁令。 获得初步禁令有时只需几个小时,而且是单方面的,这种优势使UPC成为专利权人的潜在的不可抗拒的选择。更广泛地说,这些早期裁决表明,UPC将成为一个有吸引力的专利诉讼法庭,甚至可能超过欧盟内部的地方法院。 随着UPC的发展,其裁决可能会在全球舞台上产生更广泛的影响。更快的诉讼程序和更大的禁令救济机会,再加上对原告普遍友好的倾向,都为UPC成为推动和解和以其他方式影响其他地方并行的未决诉讼的有力途径奠定了基础。因此,作为全球诉讼战略的一部分,企业应考虑利用这一途径,在他国诉讼的同时在UPC提出索赔,以优化其胜诉机会。在UPC作出裁决的好处还包括为在他国诉讼中采取的立场提供更多证据,以及对被告施加更大的市场压力。 出于同样的原因,全球专利诉讼中的潜在被告应注意审查与争议专利类似的欧洲专利,并准备进行强有力的辩护。在UPC中猝不及防地成为被告,将很难应付。应考虑提前做好准备,首先进行经营自由研究,从而将重点放在具有竞争力的欧洲专利上。还可以考虑在 UPC 中尽早发出保护函或进行撤销诉讼,这样有可能会抢先获得初步禁令,并使企业在受到攻击时能够迅速做出反应。 本文编译自:https://ipwatchdog.com/2023/12/17/evaluating-europes-new-ip-court-upc-far-whats-come/id=170528/myStromer AG v Revolt Zycling AG案
10X Genomics v NanoString案
UPC裁决影响总结
企业诉讼策略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