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格兰和威尔士上诉法院在一起商标侵权纠纷案件(案件编号为:A3/2020/2126)中维持了高等法院的一审判决,驳回了上诉人的上诉请求。该案的判决在认定商标侵权时考虑了商品售卖的市场特点等可能导致间接混淆的细节。大法官阿诺德对本案予以高度肯定,认为对于法院在处理商标侵权案件时应采取何种方法来判断混淆可能性这一关键问题来说,本案将起到一个很好的提醒和指导作用(特别是在区分直接和间接混淆方面)。
在本案中,被告使用“American Eagle”的行为被指侵犯了原告的商标“Eagle Rare”的权利。原告进一步诉称,被告希望攀附原告就“Eagle Rare”已创造的商誉。高等法院在判决中重点阐述了波旁酒市场的两个重要问题:
首先,法院对于波旁酒的购买环境进行了分析,重点关注购买环境对注意力的影响,以及不同购买环境下商标之间混淆可能性的差异。分析得出,在零售店购买波旁酒可能受到一些购买许可证或时间的限制,因而名称会得到更多的注意。而在噪音较大的购买环境中,名称的视觉外观通常会被模糊注意。
其次,法院对于波旁酒的市场趋势进行了分析。法院认为,波旁威士忌酒市场存在一种趋势,即在同一核心品牌之下有该品牌的不同表达方式(例如 “special releases”(特别发布)或“single cask”(单一酒桶)即属同一核心品牌)。此外,一个核心品牌也会发布直接或间接提及品牌的不同名称的相关产品(例如Jack Daniels的“Gentleman Jack”和“Winter Jack”;又如 Famous Grouse的“The Snow Grouse”和“Black Grouse”)。
考虑到上述因素以及两种商标特有的“Eagle”组成部分,法院判定,被告的商标能够增加令普通消费者相信商品源自相同或经济关联企业的可能性,因此“American Eagle”构成对于英国和欧盟商标“Eagle Rare”的商标侵权。
(本文由广东省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会编译自:https://www.latestlaws.com/intellectual-property-news/bourbon-whiskey-product-american-eagle-infringes-another-name-eagle-rare-177018/图片来源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