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2025年7月28日,《华尔街日报》报道,美国商务部正考虑一项新提案,拟对已授权专利的“价值”征收1%至5%的税款。若该提案得以实施,此税项将在现有专利维持费(目前仅在授权后分三期收取)基础上加征。
背景:现有专利制度与经济激励机制 专利制度是美国宪法所确立的一项核心商业权利。宪法第一条第八款第八项赋予国会权力,通过授予发明者和作者在有限期内的排他性权利来“促进科学和实用艺术的进步”。美国专利制度在政府与发明者之间形成了一种平衡关系。相应地,发明者需对发明进行完整的公开披露,美国政府则授予其20年的排他性权利。该制度的核心理由在于,若无充分披露的激励,创意将被保密,从而阻碍技术进步和创新。 主要担忧:专利估值与市场影响 拟议的税收引发了若干实践和政策层面的担忧。 首先,征税基础是专利价值,而专利价值通常难以量化。专利的真实价值可能只有在其带来排他性收益时才会显现,而这可能在20年专利期限的后期方能实现。 其次,大多数专利缺乏通过诉讼胜诉、许可或出售所体现的经济价值。在缺乏硬性经济数据(即出售、许可收入或诉讼赔偿金)的情况下,专利的任何威慑价值最多只是推测。 再者,专利税可能会抑制专利申请数量,特别是在生物技术等资金紧张的行业。对于初创企业和缺乏资源支付额外费用(且无明确商业回报)的公司来说,基于价值的税收可能会阻碍其提交专利申请。创新经济领域的公司可能会竭力将自身技术作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故而进一步抑制创新。 最后,征收专利税可能对美国产生不利的经济影响,欧洲亦有类似的情形。欧洲的专利和专利申请需缴纳名为“年费(annuities)”的年度税费。欧洲年费制度导致公司主动限制其专利申请数量,并将市场策略聚焦于低税管辖区(比如美国,因目前在美国能以较低成本提交更多申请)。在美国提交大量专利申请所产生的排他性权利,除其他市场激励因素外,也是激励企业聚焦美国市场的原因之一。 展望 尽管该提案仍在审议中,尚未采取正式监管行动,但各行业利益相关者应密切关注进展。对专利的“感知价值”征税,可能对创新造成不利影响,并对美国经济产生负面冲击。若得以实施,该税项可能意味着参与美国专利体系的成本效益分析将发生根本性转变。 编译自:https://www.jdsupra.com/legalnews/u-s-department-of-commerce-weighs-5742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