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5年8月1日(含当日)起生效于黑山的欧洲专利,若其授权文本为英文或已提供英文译本,则无需再提供欧洲专利说明书的黑山语翻译。但权利要求书必须始终提供黑山语译本。
2025年4月9日,黑山向《伦敦协定》(OJ EPO 2001, 549)提交了加入书,成为该协定第23个缔约方。该协定旨在降低欧洲专利的翻译成本。根据协定第6条第2款,《伦敦协定》将于2025年8月1日对黑山生效。 对于2025年8月1日(含当日)之后授予且在黑山生效的欧洲专利,如果专利以英语授权或已根据《欧洲专利公约》(EPC)第65条第1款提供了英文译本,则无需提供说明书的黑山语翻译;权利要求书则必须始终提供黑山语译本。 新规则不适用于在2025年8月1日之前授予,但在该日及之后因异议程序、上诉程序或限制程序而被修改的欧洲专利。 将欧洲专利登记为单一专利(Unitary Patent),同样适用类似制度以大幅降低翻译成本。 有关《伦敦协定》和单一专利的更多信息,请参见欧洲专利局(EPO)官网。 内容来源:https://www.epo.org/en/news-events/news/montenegro-accedes-london-agre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