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2026年2月11日,英国最高法院作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决,彻底改变了英国对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特别是人工智能相关发明的专利判定方式。法院一致裁定,应摒弃“Aerotel四步法”,并采纳与欧洲专利局(EPO)在G1/19案件中的判决标准接轨的新方法。
关键要点 在Emotional Perception AI Limited诉Comptroller General of Patents, Designs and Trade Marks(2026年UKSC 3)一案中,英国最高法院一致确认,只要涉及技术手段,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不应因其属于“计算机程序本身”而被排除在专利授予范围之外。 本案涉及一款使用人工神经网络(ANN)的人工智能系统,英国最高法院认定该系统符合《欧洲专利公约》(EPC)第52条第2款第c项的定义,属于“计算机程序”。 英国最高法院推翻了长期以来的Aerotel四步法,转而采纳了欧洲专利局在G1/19案件中的判决标准,即专利可授予性评估首先应通过一个低门槛的“任何硬件”评估,接着进行“中间步骤”,排除那些对发明技术特征没有贡献的特征。 法院认为,Emotional Perception AI Limited的专利申请符合“任何硬件”评估标准,但是否满足“中间步骤”以及后续的专利可授予性判断,将交由英国知识产权局(UKIPO)进一步审理。 案件背景 Emotional Perception AI Limited申请了一项使用人工神经网络(ANN)分析和比较媒体文件之间相似性与差异性的专利。该系统能够根据人类的感知和情感,向用户推荐相似的媒体文件,不论其所属类型。 UKIPO的审查员最初拒绝了该专利申请,认为该发明属于《1977年专利法》第1(2)(c)条款规定的“计算机程序本身”,不符合专利授予条件。尽管高等法院支持Emotional Perception AI Limited的上诉,但上诉法院通过应用Aerotel四步法推翻了高等法院的决定。之后,Emotional Perception AI Limited向英国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英国最高法院的裁定 摒弃Aerotel方法,采纳EPO判例: 英国最高法院指出,Aerotel方法在步骤2到步骤4方面存在明显缺陷,不能继续作为判断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是否可专利的标准。法院采纳了欧洲专利局在G1/19案件中的标准,即首先评估发明是否属于“发明”范畴(低门槛要求),然后通过“中间步骤”过滤掉那些不对发明技术特征作出贡献的特征。 人工神经网络属于“计算机程序”: 英国最高法院认定,人工神经网络(ANN)是“计算机程序”,符合《欧洲专利公约》对计算机程序的定义,但仍可通过计算机硬件实现。 判决影响 英国专利法与EPO接轨: 英国最高法院的判决为人工智能和软件领域的企业带来了积极信号。采纳EPO的做法意味着,在专利申请中涉及的技术手段(如硬件的引用)将足以避免被排除为“计算机程序本身”。 技术特征仍是评估重点: 对AI行业的影响 对于AI技术领域的公司而言,这一判决提供了更大的法律确定性。英国与欧洲专利局在判定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是否可专利时的标准趋于一致,有助于减少专利申请结果的差异性。 展望 该案的判决标志着涉及计算机程序的发明专利的发展进入新阶段。随着Aerotel方法的废除,英国专利法与EPO接轨,AI及神经网络类发明的专利申请将变得更加可预测和一致。对AI行业而言,这一变化提供了更为稳定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编译自:https://www.jdsupra.com/legalnews/uk-supreme-court-resets-approach-to-8134129/ 本网站转载其它媒体作品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