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旨在通过收集电子通信产业的海外知识产权资讯,分析行业的知识产权纠纷趋势,提供预警信息和工作建议等内容,为广州开发区电子通信产业的相关企业提供参考。
一、电子通信产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概述
电子通信产业是黄埔区广州开发区3个两千亿级产业集群之一,拥有一批包括计算机、通信、电子行业在内的上市公司。在集成电路领域,黄埔区拥有粤港澳大湾区最完整的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超120家、占广州90%以上,初步奠定了由芯片设计、晶圆制造、芯片封装和集成电路测试四个主要环节及支撑配套产业构成的格局。目前,黄埔区有粤芯半导体作为集成电路产业的“链主企业”,也拥有安凯微电子、兴森快捷、泰斗微等细分领域的“小巨人”“单打冠军”。在光学光电子领域,视源股份市值一度突破800亿元。在通信领域,开发区也有高新兴(300098)、广哈通信(300711)和京信通信(2342.HK)等知名上市公司。
据WIPO数据显示,中国已经是推动全球知识产权申请数量增长的一个重要力量。而电子通信领域的专利,也是使得我国知识产权势头如此强劲的一个排头兵。随着新一轮的技术浪潮席卷全球,通讯技术发展迅猛,电子通信行业成为了更容易发生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的一个领域。
电子通信领域之所以受到专利的巨大影响,原因就在于通信的目的就是实现互联互通,统一的标准是其核心。由于国际标准的普遍采用,专利交叉许可成为普遍规则。如果说2G时候,90%的专利都垄断在一两家厂商手上,3G时代垄断局面已骤降到了60%,4G和5G时代则已经“平分秋色”,“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越来越明显。
而随着“万物互联”时代的到来,可以预见,在未来的几年内电子通信行业将愈加面临专利诉讼的风险。因此,应当注意关注电子通信产业海外知识产权动态。当前电子通信产业海外知识产权的热点及重点资讯,详见下文。
二、电子通信产业海外知识产权重点资讯
(一)专题报道 | 关于图像处理领域高频原告Cedar Lane的诉讼趋势及影响分析
从高智获得专利的Cedar Lane Technologies Inc(以下简称Cedar Lane)近年来持续在美国发起大量侵权诉讼,目前已涉及至少14家中国企业。企业开发美国市场时应注意规避侵权风险。
1.全美诉讼排名第一
Cedar Lane于2019年4月29日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成立,是一家典型的NPE(non-practicing entities,非专利实施主体)。根据Lex Machina《2022年美国专利诉讼年报》,2021年全美提起专利诉讼量最多的第一原告即为Cedar Lane。
文件来源:Lex Machina
从成立至今,Cedar Lane共发起270件专利侵权诉讼,且案件趋势逐年增加。
数据来源:Lex Machina
2.来自高智的专利弹药
该公司无公司网站,几乎没有任何正式的关于该公司的介绍。其创始人是律师Greg Benoit,NPE诉讼经验丰富,Linkin上的个人介绍第一句便是“帮专利权人变现他们的专利”。
Cedar Lane专利主要来自著名美国NPE公司高智(Intellectual Ventures LLC)。高智成立于2000年,通过与4000名发明人合作,或从各大企业或专利持有者手中购买了覆盖逾50个技术领域的70000余件专利,已通过专利诉讼从各大科技企业手中获利数十亿美元。
3.广撒网式收取和解金
Cedar Lane的起诉对象较为分散,已对一百多家企业提起诉讼,对同一被告最多提起2起。目前已有至少14家中国企业涉诉,包括华为、小米、TCL等知名企业及不少中小企业均曾为被告。
数据来源:Darts-ip
Cedar Lane大多选择在美国德克萨斯州西区法院提起诉讼,主要由著名的“劳模”法官Alan D Albright审理。Alan D. Albright法官于2018年9月担任德克萨斯州西区法院法官,他曾在会议上大力宣传自己的法院是提起专利诉讼的理想场所,并制定了旨在简化案件并迅速将其移交审判的规则,从而改变了专利诉讼的趋势。2021年,由他审理的案件占比全美专利诉讼的23%。
目前Cedar Lane发起的专利诉讼案件有80%案件已和解结案,平均在90天即会结案,拥有明显的NPE特征。
数据来源:Lex Machina
4.现有专利以图像数据处理为主
Cedar Lane拥有113件专利,其中21件处于有效状态,其余大部分因期限届满而失效。这21件有效专利中亦有16件将在2023年12月之前失效。可以看出,Cedar Lane正通过用诉讼的手段使这些临期专利发挥价值。
专利稳定性方面,除另一家NPE公司UNIFIED PATENTS, LLC在2019年10月将Cedar Lane一件专利提起IPR(inter parte reexamination)并成功部分无效外,无其它专利无效的记录。
在Cedar Lane目前处于有效状态的21件专利中,主要集中在H04N、G06F、G06K,以图像通信、图形数据处理方面的技术为主。
数据来源:Patsnap
Cedar Lane部分专利已用于上百个案件的起诉,示例如下。
专利名称:Host interface for imaging arrays
涉诉案件:167起
专利号:US6972790B2
申请日:2000年12月21日
预估到期日:2023年8月1日
IPC分类: H04N5/228(摄像管用的电路零部件)
摘要:描述了一种用于从具有成像阵列和时钟发生器的图像传感器接收数据并用于将数据传送到处理器系统的接口。该接口包括存储器,用于以由时钟信号确定的速率存储成像阵列数据和时钟信号。响应于存储器中的数据量,信号发生器产生用于传输到处理器系统的信号,并且电路以由处理器系统确定的速率控制来自存储器的数据传输。存储器可以是先进先出(FIFO)缓冲器或可寻址存储器。接口优选地集成在与图像传感器相同的管芯上。信号发生器可以产生用于传输到处理器系统的中断信号或用于传输到处理器系统的总线判断单元的总线请求信号。
5.NPE的应对
与研发实体公司不同的是,NPE并非基于争夺市场份额的目的发起诉讼,他们本身并不生产产品,不追求发布禁令以限制被告产品进入当地市场,而是以索要许可费或赔偿款的目的。
不少企业缺乏应对NPE所必需的认识,所以面对NPE的诉讼往往不知应采取何种策略调动哪方资源,使得在与NPE的对抗中往往处于被动地位,让企业处于可能承受高额诉讼费用以及企业品牌受损、运营迟滞的巨大风险之中。因此,企业可在政府、行业协会、维权援助机构等的指引及协助下,做好“出海”风险防控及应诉资源准备,在发生纠纷时积极应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注:本文综合分析自Lex Machina、Patsnap等)
(二)风险提示 | 韩国通信巨头转型NPE——潜在威胁与应对策略
作为韩国第三大通信厂商,Pantech的手机曾销往韩国、美国、日本、中国、欧洲、等世界各国。随着手机业务的退出,其近年开始以NPE的身份活跃,相关领域企业应注意防范诉讼风险。
1.Pantech业务背景
Pantech(韩国泛泰公司)是一家总部在韩国的电子通信厂商,是早期的智能手机品牌之一,一度可以与三星、LG相抗衡,其产品也曾经在中国市场发售,但目前经过多次收购重组后,已经放弃了手机业务,从2016年5月份就停止推出新手机。随着市场的失败,专利权成为该公司的最大资产。而从其近期专利转让及诉讼活动来看,有效仿另一通信巨头诺基亚成为NPE的迹象。
2.以NPE的身份活跃
近年来陆续出现多个与Pantech相关执行专利诉讼的NPE主体。在最近的专利诉讼起诉书中,Pantech Corporation将Pantech描述为其“利益前身”,并进一步概述了这种情况:"Pantech Co., Ltd.成立于1991年,由于2015年的重组和收购,成为Pantech, Inc.,此后又成立了Pantech Corporation。作为2020年资产出售的一部分,Pantech, Inc.将其资产转让给Pantech Corporation"。起诉书将所有三个实体都归入 "Pantech "这个总称之下。
来源:Pantech Corporation v. BLU Products, Inc.起诉书
从2019开始,一些NPE便将从Pantech获得的专利进行诉讼,包括Hypertext Technologies LLC,该公司于2019年12月起诉谷歌、苹果、一加和酷派,其专利与从含有URL的短信跳转到相应网站有关。NPE公司 Cellular Evolution LLC亦根据前Pantech专利对AT&T和T-Mobile发起了专利侵权诉讼,针对的是这两家无线供应商各自的3G网络,指出其涉嫌销售 "用于其网络的产品",涉及谷歌、苹果、联想、LGE、一加、三星、TCL和酷派生产的某些移动设备。
根据美国专利商标局的记录显示,2020年5月Pantech又向NPE进行了两起专利转让,分别是向SIPCO LLC(该NPE已向大约80名被告发起专利诉讼),以及Helios Streaming, LLC(一个正在进行流媒体活动的NPE)。这两家都是Ideahub, Inc.旗下执行一系列 "许可计划 "的NPE。
在Ideahub的官网上,Ideahub将自己描述为一家总部在首尔的韩国专利货币化公司。由SIPCO和Helios发起的诉讼似乎符合Ideahub网站上描述的一系列 "许可计划 "--物联网和工业自动化、无线和电信、MPEG音频、AR和VR以及视频娱乐。
据韩媒etnews报道,Pantech Corporation亦是Ideahub旗下的子公司。目前Pantech Corporation已将从NPE公司GoldPeak Innovations Inc.获得的专利开展诉讼。这些专利实际上便是由曾经的手机制造商Pantech研发的。GoldPeak公司在2016年10月的一系列转让中从Pantech手中接过了其专利组合,随后将这些资产小批量地转到苹果(2017年5月)和Facebook(2020年2月),并且于2020年5月将这批专利的200多件转让回给Pantech Corporation。
2020年12月,另外一个Pantech相关的主体Pantech Wireless在德克萨斯州成立,现在通过转让已持有了Signal Trust for Wireless Innovation的大部分专利。该Signal Trust公司是于2013年由著名的NPE公司InterDigital成立,旨在根据100多项美国专利"将主要与3G手机基础设施有关的专利组合货币化"。目前,该批专利已由Pantech Wireless开始发起诉讼。
3.专利诉讼趋势
数据来源:Lex Machina
检索带有“pantech”关键词相关主体近年在美知识产权诉讼可见,在2014年前Pantech手机业务尚在发展期间持续有专利诉讼发生。此后随着Pantech停止手机业务,相关专利诉讼已大幅减少。在2021年,随着Pantech相关NPE的活跃,又开始发生专利诉讼,并且均是Pantech作为原告发起。
2021年Pantech在全球发起的专利诉讼具体信息如下:
数据来源:Dars-IP
Pantech亦于官网公布近期专利诉讼活动
(http://www.pantech.com/news)
2021年,Pantech在美、日、韩三地共发起7起诉讼,其中涉诉企业包括中国企业酷派。并且,Pantech已在对美国BLU专利侵权案中与被告签订许可协议,取得有利结果。
信息来自:https://www.etnews.com/20211015000123
4.目前专利情况
数据来源:Patsnap
以“pantech”为关键词检索相关主体的全球专利情况,目前Pantech在全球仍具有一千多件有效专利,以韩国及美国为主,在中国亦布局有一百多件有效专利,其中不乏LTE标准必要专利。
5.关于NPE的风险
图片来源:Law360
根据RPX公布的数据,2021年1-9月美国NPE专利诉讼同步增长了11%。中国通讯类企业仍是NPE的主要目标。以获得不合理许可费为目的的专利侵权诉讼给包括酷派在内的专利实施厂商带来了极大的诉讼负担。
NPE发起诉讼的门槛低、成本低,而应对NPE发起的专利侵权诉讼时,中国企业则需要付出高昂的成本。大多数情况下,中国企业会在实质性应诉之前便寻求和解,这种处理方式确实在短期内节省了企业的成本,但是移动通信是专利密集型产业,向NPE服软势必会使得NPE更肆无忌惮地频繁提起专利诉讼,凭借其本身非实施主体的身份要求畸高的许可费。因此,企业还是应当注意防范侵权风险,以及积极应诉。
(注:本文综合分析自Law360、Patsnap等)
(三)政策动向 | 基于英国专利审查指南的人工智能发明审查规则解析
2022年9月22日,英国知识产权局(UKIPO)发布《人工智能(AI)发明相关的专利申请审查指南》(Examining patent applications relating to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I) inventions: The Guidance)及场景实例。下面对其要点进行编译介绍。
图:英国知识产权局截图
1.什么是人工智能?
该报告认为,人工智能目前没有公认的定义,英国政府定义为:有能力完成原本需要人类智慧的任务的技术,如视觉感知、语音识别和语言翻译。
图:The Guidance截图
2. 人工智能相关发明的可专利性
英国规定,一项发明必须满足的四个条件才能授予有效专利:
“专利只能授予符合以下条件的发明,即:
①该发明是新颖的;
②它涉及创造性;
③能够产业应用;
④为其授予专利不被第 (2) 和 (3) 款或下文第 4A 款排除(即属于专利保护范围之内)”
人工智能发明的实现通常依赖数学模型和算法,因此,英国在人工智能专利的审查中将仅与“数学方法”和/或“计算机程序本身”相关的发明排除在专利保护之外。对于“计算机程序本身”的排除被解释为既包括组成程序的计算机指令,也包括以硬件形式体现的计算机指令,因此以硬件形式存在的程序(例如,当存储在计算机可读媒体或程序计算机时)来避免排除是不可行的。
根据英国法庭的有约束力的判例,人工智能发明执行的任务或过程揭示了对现有技术的贡献时,可能被认为属于专利保护范围之内,做出上述技术贡献的方式包括:
①在计算机之外进行或执行技术过程;
②解决计算机之外的技术问题;
③解决计算机本身的技术问题;
④从技术意义上定义一种新的计算机操作方式。
总的来说,当人工智能发明体现以下两点中的一点时,它很可能会被认为做出了对现有技术的贡献:
①体现或执行了计算机外的技术过程
②有助于解决计算机外的技术问题
3. 排除的主题
英国相关规定如下:
“以下事物(包括其他事物)不属于发明:
①一项发现、科学理论或数学方法。
②文学、戏剧、音乐或艺术作品或任何其他美学创作。
③执行心理行为、玩游戏或做生意的计划、规则或方法,或计算机的程序。
④信息的展示。
但上述规定应阻止任何东西被视为本法中的发明,只有在专利或专利申请与该东西有关的情况下。”
人工智能发明通常依靠数学模型和算法来实现。这意味着在审查人工智能发明时必须仔细考虑 "数学方法 "和 "计算机程序 "的排除。计算机用程序 "的排除条款被解释为既包括构成程序的指令集,也包括以硬件形式体现的这些指令,因此不可能通过对硬件形式的程序(例如存储在计算机可读介质或编程计算机中的程序)提出权利要求来避免该排除条款。 "作为 "(as such)一词限定了其排除的范围。例如,只有计算机的程序 "本身 "才被排除在专利保护之外。如果一项计算机实现的发明涉及到比计算机 "本身 "的程序更多的东西,则不会被排除。
4.人工智能发明的审查过程
在指南的场景示例(The Scenarios)部分,英国知识产权局列举了人工智能及机器学习等技术领域的发明的审查示例,主要涉及人工智能发明主题的可专利性问题。英国知识产权局认为任何技术领域的人工智能发明都是可以获得专利的,场景示例部分的案例正体现了人工智能发明技术领域的多样性和广泛性。
在实践中,英国知识产权局根据Aerotel四步法进行审查:
步骤1:假设每项权利要求足够清晰,没有出现任何结构性问题。
步骤2:确定发明的实际技术贡献。
步骤3、4:基于第1(2)条中的“计算机程序”的排除情形来简化分析。
(注;本文编译自UKIPO《Examining patent applications relating to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I) inventions》)
(四)案件追踪 | 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引发中外通信企业诉讼战
最近几年,诺基亚发动系列专利诉讼。从2021年起,诺基亚先后在印度、法国、德国、英国等9个国家和地区对中国通信企业OPPO发起专利诉讼,且在每一起诉讼中都申请了禁令。
图:OPPO及NOKIA系列案部分涉诉专利截图
(数据来源:epo欧洲专利局)
根据报道,仅在德国,诺基亚就在该国家三个地区法院就9项标准必要专利(SEP)和5项实施专利起诉OPPO。2022年7月,德国曼海姆的一家法院在针对诺基亚与OPPO之间的标准必要专利诉讼中,授予诺基亚对OPPO的停止令。由于此事,OPPO及其子品牌一加,部分产品也一度暂停在德国的销售。双方频繁诉讼的背后,主要涉及4G、5G的专利收费问题,据说双方至今未能就5G标准基本专利或者必要专利达成许可协议。
诺基亚从2G时代到如今的5G时代积累了丰厚的专利,据中国信通院知识产权中心2022年4月公布的5G专利排行显示,诺基亚的5G专利族占比为7.6%。《全球5G专利活动报告(2022年)》数据显示,全球有效专利族数量中,诺基亚排名第六位,占比显示同样是7.6%。
图:《全球5G专利活动报告(2022年)》截图
事实上,专利纠纷一直都是各大手机厂商们绕不开的难题。目前,爱立信和诺基亚这些早已退出手机市场的企业,凭借手上持有的多项专利,每年都能借此从其他公司手中获得大量收入。在2022年3月,诺基亚基于同样的逻辑还针对vivo在德国、印度、印尼、马来西亚等地发动诉讼攻击,并同样请求法院判决vivo停止在当地的手机销售。除了OPPO、vivo之外,苹果公司也已经开始与诺基亚公司开始知识产权授权续签的谈判。苹果与爱立信的知识产权诉讼,已经在德国慕尼黑法庭开始听证。
面对诺基亚频繁发起的专利诉讼,手机企业也开始展开了反击。根据外媒报道,经德国曼海姆地区法院证实,诺基亚被迫撤回了一件针对OPPO的专利侵权诉讼,关键原因在于法官认为OPPO并未侵犯涉案专利的专利权。上述案件中的涉诉专利-EP355917正是此前诺基亚在德国慕尼黑法院胜诉的专利之一。另外,德国杜塞尔多夫法院和慕尼黑法院也分别中止了两起诺基亚诉OPPO专利案的审理,等待德国联邦专利法院的有效性判定。
三、总结及建议
电子通信技术的创新驱动和巨大市场利益导致专利诉讼高发。在电子通信技术产业中,移动通信技术、显示技术、集成电路技术发展速度非常快,全球用户规模和市场收益巨大,竞争激烈。在技术创新过程中,强者愈强现象突出,技术巨头专利垄断现象非常突出。在巨大的经济利益和高度的竞争风险推动下,众多产业介入者重视技术创新和专利布局,并积极展开收并购来强化专利实力,必要时使用专利侵权诉讼的手段打压竞争对手。很多巨头企业在积累专利到一定程度时开始向同业竞争对手要求收取专利许可费,对拒绝缴纳者以侵权诉讼和市场禁令为手段进行施压,甚至成立专门的专利授权管理公司进行专利运营。
在电子通信行业,国外公司之间相互打知识产权官司早已成了惯例,每年成千上万的知识产权案件屡见不鲜。可以说,知识产权诉讼对于整个电子通信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国内企业要走向国际竞争,争夺价值链高端,专利储备和利用知识产权博弈是必不可少的。
在新的竞争环境下,企业要想提高核心竞争力,继续保持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一方面应继续抢占技术制高点,加大对新一代网络技术、物联网技术及解决方案等新技术的研发;另一方面应逐步拓展企业业务范围,开拓企业业务和终端业务,实现产业链内上下游业务整合。另外,企业应继续重视对新兴国家及发展中国家市场的开发。
随着更多的电子通信企业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它们也将不可避免地遇到知识产权方面的竞争。作为后来者,惟有分析借鉴先行者的经验,坚持自主创新并尊重他人的创新成果,尽快建立企业知识产权国际合规体系,规避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风险,才能更好加快国际市场的拓展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