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拜——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阿联酋)政府近日发布了2021年第11号联邦法律,取代了先前的2006年第31号工业产权法,该法涉及专利、外观等的工业产权监管和保护。新法律适用于阿联酋的专利、实用新型、工业设计和商业秘密,旨在保护工业产权,规范注册、使用和转让程序。新法律于2021年5月31日在第703号政府公报上公布,并将在公布之日起6个月后生效(2022年1月1日)。
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实用新型证书可以根据法律执行条例规定的条件转化为专利申请。
2.如果发明人或直接或间接从发明人处获得信息的第三方在提交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披露信息,则该披露不影响专利的获得。
3.治疗和诊断方法仍然不可申请专利,但是,法律没有规定此类方法中使用的产品的专利性。可以假设产品权利要求是允许的,那么默认情况下,用于治疗疾病Y的化合物X等有目的限制的产品权利要求可以被视为可专利。
4.申请人可以要求加快审查,关于这一做法的细节以及阿联酋是否会加入PPH协议尚不确定。
5.就工业外观设计而言,只有在申请提交日期之前,未向公众披露工业设计,才将其视为新的。新法律将工业设计的保护期从提交申请之日起延长至20年。
6.集成电路布局可在阿联酋备案,保护期限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