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专利侵权以强救济著称,而禁令正是美国专利侵权案中常被用到的救济方式。权利人可以在哪些情况下获得阻止未来侵权的临时禁令或永久禁令?禁令对侵权人的供应商或客户有效吗?本篇指南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解答。
授予禁令是基于衡平法原则(Principles of Equity)的救济,旨在防止未来的侵权行为侵害专利权持有人。在基于案件实质作出最终判决前,法院可以向专利权持有人授予阻止未来侵权的初步禁令(Preliminary Injunction),但并不会经常性地授予。不过,如果专利权人能够证明在专利有效性和侵权问题上胜诉的可能性,并证明在没有获得禁令的情况下,其会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害,则专利权人可能会成功获得禁令。裁定前,法院必须考虑当事人之间的艰难情形的权衡以及对公共利益的影响。在特殊情况下,专利权人可能在单方程序(即被控侵权人未出庭)中获得临时限制令(Temporary Restraining Order),但这极少发生(编者注:近年来在跨境电商案件中授予临时限制令的情况较多)。审判结束时,假设法院认定专利有效、遭到侵害、可以执行,则法院可以酌情授予对侵权人适用的永久禁令(Permanent Injunction)。法院会审视最高院在eBay Inc诉MercExchange LLC案件中确立的四项要素:◆ 专利权所有人是否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害;
◆ 普通法救济(损害赔偿)是否足以弥补损害;
◆ 对双方之间的艰难情形的权衡是否有利于授予禁令;
一旦授予禁令,并确定涉案产品侵犯了有效的专利,禁令将对客户、制造商和供应商生效。这种情况下,必须向客户、制造商或供应商告知法院的禁令。该第三方违反禁令的,将被认定为藐视法院裁定,从而面临民事或刑事处罚。在行使裁量权的过程中,地方法院或联邦巡回法院可以在上诉期间中止初步禁令或永久禁令的实施。裁定是否中止禁令(Stay an Injunction)时,法院通常考虑的要素与授予禁令救济时所衡量的要素相同:◆ 如不中止,申请人可能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害的可能性;◆ 中止是否符合公共利益。
本文编译自:《Getting the Deal Through — Patents 2019》, Law Business Research 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