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新加坡Joyce A. Tan & Partners律所联席董事总经理Daniel Lim指出,原告方在主张法定赔偿时往往倾向于提出高额索赔,但适度克制可能更为明智。
Lim此番评论针对的是奢侈品牌路易威登(LV)提起的商标侵权案。被告Hoe Seng Ng是一名新加坡网店卖家,通过Instagram销售假冒LV产品,包括手机壳、卡夹和钱包等,售价远低于正品。其销售活动涉及两个 Instagram 账号。 新加坡高等法院判决LV胜诉,并于2025年7月判令Ng向LV支付20万新元(约合15.58万美元)的赔偿金。在此之前,LV曾基于29项商标侵权行为主张290万新元(约合230万美元)的赔偿,但Dedar Singh Gill法官认为主张的金额过高。 Lim强调:“需谨记,案件涉及的金额是法定赔偿,而非知识产权案件中按常规方式计算出的实际损失。” 他解释道,由于被告缺席且拒绝配合,LV无法证明其实际损失。 于2022年发现Ng的侵权行为后,LV向其发送侵权通知警告函(cease-and-desist letter)要求停止侵权。Ng不仅拒绝配合,反而开设新的Instagram账号继续销售假冒的LV商品。LV遂于2023年提起商标侵权诉讼。然而,Ng始终不予配合,拒绝出庭应诉。 Lim指出:“由于缺乏被告证据,LV难以证明实际损失,因此只好转而主张法定赔偿。” 根据规定,法定赔偿针对每类商品的最高赔偿额不超过10万新元(约合7.79万美元)。同时,赔偿总额不得超过100万新元(约合77.9万美元),除非能证明存在更高的实际损失。本案涉及九类商品:手机壳、表带、护照夹、钥匙包、卡夹、钱包、手机袋、眼镜盒和烟盒。因此,赔偿总额上限仅为90万新元(约合70.11万美元)。 Lim评价道,法院在考虑了法定赔偿机制的这一规定后,发现原告主张的290万新元索赔额远超上限。同时,法院否定了LV计算实际损失的方法。 关键在于,法院指出购买“仿冒品”的消费者未必会购买正品。因此,原告很难主张:如果没有这些仿冒品销售,自己本来可以获得相应的销售额或利润。正因如此,原告索赔时应保持克制。 编译自:https://asiaiplaw.com/section/news-analysis/on-claiming-high-statutory-damages-be-a-little-more-moderate-says-law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