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10月26日裁定,苹果手表侵犯了Masimo公司两项关于测量血液中氧气含量的技术专利,并发布命令禁止这款流行设备进口到美国。
ITC行政法法官Monica Bhattacharyya今年1月裁定苹果公司侵犯了Masimo公司的一项专利,但在另外四项专利上认为苹果公司不构成侵权。在对她的裁决进行复审后,ITC决定在最终裁决中更进一步,认定苹果公司进口的智能手表侵犯了本案五项专利中的两项,违反了贸易法的规定。 该案涉及一种利用穿过人体的光线测量血氧饱和度的非侵入性方法,即脉搏血氧仪。在认定侵权的基础上,ITC下达了有限禁止进口令,禁止苹果公司进口具有脉搏血氧仪功能的苹果手表。 白宫有60天的时间决定是否否决ITC的决定,苹果公司可以在12月25日截止的审查期内继续进口苹果手表。如果禁止进口令继续有效,该设备将不能再进口到美国。 该案是苹果公司和Masimo公司之间广泛而激烈的知识产权纠纷的一部分,两家公司都在销售具有健康追踪功能的手表。 Masimo公司创始人、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Joe Kiani周四在一份声明中说:“ITC今天的裁决发出了一个强有力的信息:即使是世界上最大的公司也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这一重要裁定对我们追究苹果公司非法盗用我们专利技术责任的努力是一个极大的肯定。” 苹果公司在一份声明中说:“我们的团队孜孜不倦地创造产品和服务,为用户提供业界领先的健康、保健和安全功能。Masimo公司错误地试图利用国际贸易委员会来阻止数百万美国消费者购买可能挽救生命的产品,从而销售他们自己的抄袭苹果公司的手表。” 该公司补充说:“虽然今天的裁决不会对苹果手表的销售产生直接影响,但我们认为应该推翻这一裁决,并将继续努力上诉。” 苹果公司表示,它将向负责审查ITC裁决的美国贸易代表Katherine Tai提出强有力的理由,证明禁止进口令不符合消费者或公众健康的利益。苹果公司还表示,该公司还将向联邦巡回法院提出上诉。 虽然白宫很少不批准ITC的决定,但上一次不批准也是在涉及苹果公司的专利案中。2013年,奥巴马政府否决了一项禁止进口令,该禁止进口令禁止进口被认定侵犯三星专利的苹果iPhone和iPad。 Masimo公司和 Cercacor Laboratories Inc.(拥有或授权使用五项相关专利中的部分专利)于2021年6月对苹果公司提起ITC诉讼。这两家公司称,2013年,苹果公司与Masimo公司就将其技术应用到苹果产品中进行了谈判,但不久之后就开始聘用Masimo公司的关键工程师和经理,而他们可以接触到Masimo公司的敏感技术信息。 诉讼称,2020年发布的第6代苹果手表是首款包含脉搏血氧仪的产品,Masimo 公司声称脉搏血氧仪侵犯了其专利并且该苹果手表“不能可靠地测量血氧浓度”。 苹果公司在专利审查与上诉委员会对其被指控侵权的五项Masimo公司专利提出了质疑。今年早些时候,该委员会拒绝审查其中三项专利,包括ITC认定苹果侵权的两项专利,即第10,912,502号和第10,945,648号美国专利。专利审查与上诉委员会同意复审本案中的另外两项Masimo公司专利。 今年2月,ITC收到了许多关于苹果手表禁售前景的激烈评论。苹果公司在医生和患者团体的支持下警告说,该设备的医疗功能使用非常广泛,将其退出市场将损害公众健康。 Masimo公司在知识产权和消费者团体的支持下表示,如果因为苹果手表受消费者欢迎而拒绝禁售,就会扼杀创新,鼓励大公司侵权。 在两家公司纠纷的另一个方面,Masimo公司在加州中区法院的一起案件中指控苹果盗用了与脉搏血氧仪有关的商业机密,并要求苹果公司赔偿18.5亿美元的损失。经过近一个月的审理,负责此案的法官于今年5月宣布审判无效。 陪审团表示无法达成一致裁决,以 6比1的僵局支持苹果。重审时间暂定为2024年10月。 苹果公司去年还在特拉华州地区起诉Masimo 公司,指控 Masimo公司的 W1手表抄袭苹果手表并侵犯了苹果公司的设计专利。这促使 Masimo公司再次提起诉讼,指控苹果公司侵犯了其他专利,并违反反垄断法,以欺诈手段获得了自己的专利。 苹果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表示,Masimo试图利用诉讼为其W1手表开辟道路是错误的。苹果公司认为,Masimo一直等到苹果手表发布,然后才主张所谓涵盖苹果手表的专利。 在Masimo案中,ITC认定苹果手表的健康功能侵犯了Masimo公司的专利权,第二次发布了禁止进口苹果手表的禁止进口令。不过,先前的禁令被暂停,并没有生效。 2022年12月,ITC 认定苹果手表侵犯了AliveCor公司的两项心脏监护仪专利,并下令禁止进口。不过,在AliveCor就专利审查与上诉委员会认定专利无效的裁决提出上诉期间,ITC暂停了该命令。 今年2月,拜登政府在AliveCor案中拒绝否决可能的禁令。联邦巡回法院正在审理对该案中ITC和专利审查与上诉委员会裁决的上诉。 Masimo公司ITC案件中涉及的专利为第10,945,648号、10,912,501号、10,912,502号、10,687,745号和7,761,127号美国专利。 本案名为ITC“关于某些基于光的生理测量设备及其组件”案,案件编号为 337-TA-1276,由ITC审理。 本文编译自:https://www.law360.com/ip/articles/1564541/itc-bans-apple-watch-imports-in-masimo-patent-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