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法律部发布了一套全新的专利申请制度框架,在收紧申请要求的同时,正式引入加速审查机制。
2026年1月13日颁布并于2026年2月23日生效的《2026年第6号法律部长条例:专利申请》,是对《2024年第65号专利法》的具体实施。该条例取代了原《2018年第38号法律与人权部长条例》及经《2021年第13号条例》修订后的既有框架,旨在配合法律与人权部重组为法律部后的制度调整,并使相关程序与当前法律、机构及技术发展的最新情况保持一致。
根据新规,凡于2026年2月23日或之后提交的专利申请,均须全面遵守该条例;在此之前提交的申请,仍继续适用原有制度。
条例的主要变化
■ 发明定义扩大
“发明”的定义现明确涵盖系统、方法和用途,除产品和工艺外,还将这些纳入保护范围。这为软件、数字技术及基于方法的技术创新拓展了保护空间,但也可能使其在审查过程中面临更严格的审视。
■ 超项权利要求费须在申请时缴纳
申请人必须在提交申请时缴纳超项权利要求费。未缴纳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不再允许像此前那样延至审查阶段缴纳。
■ 全面实行电子申请所有专利申请现均须通过印尼知识产权总局(DGIP)的在线系统提交。虽然允许辅助提交,但纸件申请已不再被接受。
■ 加速审查与加速公开
申请人现可在专利公开前请求提前启动实质审查;同时,也可申请在提交后3个月内提前公开。上述程序均须缴纳官方费用。
■ 重复实质审查机制
对于驳回决定、授权决定、授权后的更正、已撤回申请或视为撤回的申请,申请人均可正式请求重复实质审查。相关请求须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且部长必须在12个月内作出决定。该机制为申请人提供了额外的行政救济途径,可能减少诉讼需求,并节省时间和成本。
该条例将更多费用负担和合规要求前移至申请阶段;与此同时,正式设立的加速审查和重复实质审查机制,也使申请人在程序早期拥有更多选择。不过,该制度的落实仍取决于印尼知识产权总局(DGIP)出台标准表格及非税国家收入收费标准,而其具体时间目前仍不明确。
总体来看,这一新框架将有助于印尼专利制度更好地适应现代技术发展,同时为申请人简化部分程序路径。
(编译自:https://asiaiplaw.com/section/news-analysis/indonesia-tightens-patent-filing-rules-with-new-ministry-of-law-regulat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