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维持了一项关于权利要求不明确的判决,认定在界定关键pH限制时使用“about”(约)一词,未能使本领域技术人员依据35 U.S.C. §112以合理确定性了解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Enviro Tech Chemical Services, Inc. v. Safe Foods Corp.,案号 24-2106(Fed. Cir. 2026 年 5 月 4 日)(Lourie、Prost、Burroughs 法官)。
Enviro Tech 拥有一项专利,权利要求涉及一种在禽肉加工过程中使用过氧乙酸处理禽肉、以增加禽肉重量的方法。该专利的每项权利要求均要求通过加入碱源,将含过氧乙酸的水的pH值调节至“约7.6至约10”(a pH of about 7.6 to about 10)。
在权利要求解释阶段,地区法院认定“about”一词不明确,理由是内在证据未能使本领域技术人员以合理确定性理解该词的范围。Enviro Tech 随后提起上诉。
联邦巡回上诉法院长期以来认为,“about”“approximately”等近似性用语可以适当地用于避免对特定参数设定严格的数值边界。然而,当使用近似性用语时,相关参数范围必须基于“特定案件的技术事实”,并结合权利要求、说明书、审查历史及外部证据,达到合理确定性。
首先从权利要求本身来看,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认为,权利要求未能就含过氧乙酸的水的pH值可低于7.6或高于10到何种程度仍满足该限制,提供有意义的指引。尽管双方均同意“about”通常意为“approximately”,但法院认为,以一个近似词替换另一个近似词,并不能澄清相对于权利要求范围可允许的偏离幅度,也不能以其他方式告知本领域技术人员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随后,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审查了说明书,并认为说明书同样未能以合理确定性界定“about”的范围,因为其对可接受的pH偏差提供了不一致的指引。尽管说明书记载了一些实验,其中Enviro Tech仅在实测pH值与目标值偏差不超过 0.3时才继续实验,但说明书也描述了Enviro Tech在偏差更大的情况下仍继续实验的情形,包括一项大规模禽肉加工测试,其中pH波动最高达到0.5。鉴于这些未予解释的例外情况,尤其是发生在具有商业意义的真实场景中,法院认为,0.3这一阈值不能被视为“about”的可靠边界。因此,法院认定,说明书中相互冲突的示例未能使本领域技术人员清楚知悉权利要求的范围。
在审查历史方面,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认为,Enviro Tech 对“about”一词的使用前后不一致。例如,在一份审查意见答复中,Enviro Tech主张,“处于权利要求范围下限的pH 7.6的过氧乙酸溶液”相较于现有技术并非显而易见,值得注意的是,其在该表述中省略了“about”一词。然而,就在下一页,Enviro Tech 又主张,“将pH调节至约 8 至约 9 的步骤”同样并非显而易见。在整个审查过程中,Enviro Tech从未解释“about”的含义或范围。法院认为,审查记录显示Enviro Tech有时将该术语视为对部分权利要求具有实质意义,有时又将其视为无关紧要,这进一步削弱了对其范围形成清晰理解的可能性。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强调,其分析部分受到审查历史的影响,并指出涉案pH 限制是为克服现有技术而专门修改形成的。鉴于说明书公开了6至10的宽泛 pH 范围,而现有技术教导的pH值为7,相关修改提高了对精确性的要求。在这一背景下,法院解释称,§112的明确性要求所需的清晰度,远高于“about”这一含糊修饰语所能提供的程度。
编译自:https://www.jdsupra.com/legalnews/words-of-approximation-require-more-73576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