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国专利侵权案件中,损害赔偿是补偿性的,而不是惩戒性的。英国法律不承认专利侵权惩戒性损害赔偿这一概念。损害赔偿旨在弥补专利权人的损失,令其恢复至若未发生侵权其本应所处的状态。不过,专利权人可以就法院判令的损害赔偿金额计算利息。
损害赔偿的衡量标准是令专利权人恢复至若未发生侵权其本应所处的状态时所需的金额。专利权人仅能要求赔偿侵权造成的可预见的损失,且该损失未因公共或社会政策考虑而被排除。在评估合理的许可使用费时,法院会考虑在许可人和被许可人自愿达成许可协议时可能约定的许可使用费数额。如果相关领域存在类似的许可授权,这会被看做是最具价值的参考指标。法院还会采取一种“可获得的利润”的方法,即在没有许可授权的情况下评估被许可人可能获得的利润,然后将该利润在许可人和被许可人之间进行分配。专利权人还可以按照其因侵权人销售侵权产品而损失的利润来要求损害赔偿,前提是能够证明该等利润直接因侵权人的行为而产生。这里,法院必须评估被告销售额中哪些属于专利权人本来能完成的。法院必须考虑如下事实,即原告损失的销售额属于“额外生产”,在进行额外销售时仅需承担某些额外的边际成本。如果侵权行为令侵权人相对于不存在侵权时获得更具主导性的市场地位,而该更具主导性的市场地位给专利权人造成损失,且若非侵权该等损失本不会发生,则专利权人还可以要求赔偿“跳板损失”(springboard damages),尽管这种损失赔偿的数额不会太大。在英国,专利损害赔偿请求权自侵权行为之日发生。同美国一样,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为六年。根据《专利法》第63条规定,如果专利被认定为部分有效,为评估损失,专利权人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该专利说明书诚信可靠、具有合理技巧与见解。知识产权企业法庭(Intellectual Property Enterprise Court)能够判予的损害赔偿金额不得超过500,000英镑。此外,与禁令相对,损害赔偿是补偿性的,因此针对故意侵权不存在其他实际履行救济(specific remedies)。根据2006年《知识产权条例》,在授予损害赔偿时,法院可以考虑纯粹经济因素以外的其他因素,包括侵权造成的“道德方面的伤害”(“moral prejudice”)。专利损害赔偿请求权自侵权行为之日发生。同美国一样,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为六年。
本文编译自:《Getting the Deal Through — Patents 2019》, Law Business Research Lt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