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律师的勒令停止函可能会让人感到紧张,有时还会让人感到困惑,而且并不总是很清楚是否应该以及如何做出回应。
勒令停止函或“要求函”是一封通常由律师发出的信函,指控收件人做了不正当或违法的事情,并要求收件人停止违法行为。此类信函通常由指控版权侵权、商标侵权或专利侵权的人发出,但也可用于违约、诽谤索赔以及许多其他民事案件。有时,信函还会要求支付一定的和解金额,或要求提供某些文件或信息。发送勒令停止函的最常见原因是效率:一封信比诉讼更简单、更便宜。如果有人受到了不法侵害或认为自己的知识产权受到了侵犯,大多数律师都会建议客户在提起诉讼采取正式法律行动之前先发送此类信函。虽然此类信函并非总能取得成功,但在成功的情况下,与提起诉讼的成本和复杂性相比,如果通过发送一封简单的信函就能制止侵权或其他违法行为,发件人就能节省数千美元的诉讼费。在某些情况下,问题可能很轻微,发件人根本不会想真的提起诉讼,但他们仍然愿意尝试通过信函解决问题。但也有许多其他特定的业务原因需要发送此类信函,例如:■ 商标侵权:在商标方面,一些司法管辖区会对商标注册人通过反对侵权使用来申请“保护”其商标的行为进行处罚。在这种情况下,商标注册人可能会觉得不得不发出一封勒令停止函,原因无非是为了留下他们反对侵权使用的记录,即使他们无意进一步追究此事。■ 专利侵权:许多专利纠纷都是通过许可安排解决的,据此专利持有人可以从侵权人使用专利技术中获得报酬。专利持有人即使无意提起侵权诉讼,也可能会发出“要求函”,希望通过谈判获得有利的许可。■ 违约案件:有时,违约问题将取决于哪一方首先违反了合同规定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一封记录另一方先违约的策略性信函可能会被用作对方先违约的证据,从而在以后的审判中支持对方先违约的论点。虽然上面罗列的情况并非详尽无遗,但希望它能说明一点,并非每封勒令停止函都意味着你会被起诉。尽管如此,其中有些可能就是这个意思。这个问题没有千篇一律的答案。如果这封信是由知识产权所有人发出的,而该知识产权所有人只是想创建一个文件线索,以避免商标被放弃或成为通用名称,那么在某些情况下,忽略这封信可能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知识产权所有人发出这样的信函,试图通过尽早达成和解来避免提起知识产权侵权诉讼,那么忽略该信函很可能会导致提起诉讼。收件人在回复此类信函时所面临的挑战主要在于,收件人并不完全了解对方律师发送信函的动机。为此,收件人在审查勒令停止函时通常需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寻找有关这些动机的线索。线索的类型因信函而异,但一般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损失索赔:损失赔偿要求写得有多具体?金额有多高?■ 威胁采取进一步行动:信函中是说发信人“将提起诉讼”,还是说“将采取适当行动”之类更含糊的话?然后,对争议的性质进行一些独立调查会有所帮助。查看能够解决双方纠纷问题的竞争商标、侵权网站或产品以及相关的业务。发件人是否有正当的重大损害赔偿要求?发件人是否拥有通过诉讼实际解决此事的资源?
最后,在准备正式答复之前,有时给对方律师打个电话也是有益的。或许可以要求对方给予更多时间准备正式答复,但也可以大致询问发件人的委托人是否愿意在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处理此事,以及条件是什么。
对勒令停止函的答复确实没有千篇一律的做法,但许多收件人认为他们的选择仅限于同意对方的要求或将此事诉诸法庭。然而,只要仔细分析信函本身以及与争议有关的事实和情况,往往可以起草出一份量身定制的答复,寻求中间立场,在不完全同意发信人要求的情况下解决问题,同时避免诉讼。
本文编译自:https://www.jdsupra.com/legalnews/i-received-a-cease-and-desist-letter-5332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