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韩国最高法院近日就儿童歌曲“Baby Shark”版权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美国作曲家乔纳森·赖特(艺名Johnny Only)对制作公司Pinkfong的著作权侵权主张,为这场历时六年的法律拉锯战画上句号。
此次裁决维持了下级法院的原判,正式确认韩国公司对其改编版世界知名童谣享有合法权益,原告提出的版权认定及经济赔偿诉求均未获得支持。 乔纳森于2011年发布了其改编的“非肢解版”的“Baby Shark”,最初允许第三方对该曲进行自由改编。然而,在Pinkfong就版权问题起诉韩国某政党后,乔纳森于2019年公开质疑自身作品的法律地位,主张其版本也应享有版权保护。 Pinkfong方面辩称,该公司2016年风靡全球的版本同样是基于公有领域素材进行的独立创作。最高法院最终认定,乔纳森的版本缺乏足够的创造性增量,不构成衍生著作,因此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在成为网络神曲前,“Baby Shark”自1970年代起便是美国夏令营的经典歌曲,其创作灵感可能源自电影《大白鲨》(“Jaws”)。而Pinkfong通过明亮活泼的动画制作以及进行适合全家共赏的改编,使该曲实现了现象级传播:不仅打破YouTube历史播放纪录,成为首支观看量突破100亿次的视频,更从营火歌曲跃升为现代网络文化符号。 尽管该曲此前已有改编版本在国际范围内取得过成功(比如,2007年风靡德国的改编版“Kleiner Hai”),但Pinkfong的版本实现了空前规模的全球风靡——被翻译成超100种语言,获众多艺术家翻唱,并衍生出电影系列。这一辉煌成就实现了企业创造“下一代K-pop”的愿景,印证了尽管有多方参与创作,但最终征服世界的还是Pinkfong的版本。 编译自:https://asiaiplaw.com/section/news-analysis/south-korean-court-dismisses-us-composers-baby-shark-copyright-clai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