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审理法院: 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
法官: Dyk, Prost, Hughes 法官
案件性质: 特拉华州联邦地区法院上诉案
核心要旨:根据美国专利 IPR(双方复审程序)中的禁止反言规则,若使用公开证据与IPR程序可提出的印刷出版物实质内容相同,当事人仍可援引该证据。
案件背景: INGENICO公司对IOENGINE公司提起确认不侵权之诉,并主张涉案专利无效。庭审前,INGENICO已针对IOENGINE的专利提起了IPR程序并获得最终书面决定。庭审中,INGENICO引入了现有技术系统的使用证据,以“使用公开”为由主张专利无效。陪审团最终裁定,涉案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故而无效。 争议焦点: 法院观点: 联邦巡回上诉法院驳回了IOENGINE的上诉。法院指出,IPR禁止反言规则禁止请求人(在后续诉讼中)主张其在IPR中已经提出或本可合理提出的无效理由(grounds)。法院阐明,此处的“理由”指的是无效理论(theories of invalidity),而非现有技术证据本身(the prior art itself)。由于使用公开的无效理论无法在IPR程序中提出,故该理论在地区法院诉讼中不受禁止反言规则的约束。基于上述认定,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维持了地区法院的判决。 内容来源:https://www.jdsupra.com/legalnews/finding-common-ground-federal-circuit-5446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