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越南政府于2025年6月12日颁布133/2025/ND-CP号法令。该法令将越南知识产权局的部分知识产权相关职能授权和分权至省级人民委员会(PPC)。省级人民委员会是统辖省内各部门的地方行政机构。
本次授权事项包括:认定具备工业产权代理资质的组织及个人;审批涉及工业产权客体的许可协议的登记申请;作出专利强制许可决定。 分权事项包括:核发及补发工业产权认证副本、保护证书及许可协议登记证书;组织工业产权代理人专业资格考试;核发、补发及吊销工业产权代理服务执业证书与审查员资格证;记录代理服务机构信息变更;终止强制许可决定下的专利使用权;记录许可协议的修改、延期或提前终止;组织工业产权审查员专业考试。 该法令自2025年7月1日生效,试点期将持续至2027年3月1日。 河内D&N国际律所商标设计部主任Dang Hong Son评论道:“此次知识产权管理权限的分权试点周期较短,要实现改革目标,中央和地方必须通力协作,既要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又要避免出现多头管理、效率降低等问题。” 他补充道:"目前评估改革效果还为时过早,我们期待相关部门尽快出台配套细则,为实际操作提供明确指引。” 内容来源:https://asiaiplaw.com/section/cover-story/vietnam-govt-issues-decree-delegating-decentralizing-ip-tasks-to-provincial-level-agencies